• 02-2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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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物案卷扫描系统-刑事案件卷宗阅卷技巧
        侦查卷宗的组成及阅卷概述
        一、刑事案件的侦查卷宗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法律文书部分,即诉讼文书卷,该卷宗包括立案、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手续、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绝大部分为制式文书,主要涉及程序性问题。
        (二)是诉讼证据部分,即诉讼证据卷,这部分包括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类形式的证据,如:书证、物证照片、对证人、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对犯罪嫌疑人及同案犯的讯问笔录、鉴定意见、情况说明、现场勘验报告、侦查实验报告等等。正因为刑事侦查卷宗包含了这么多的证据,我们在阅卷时就要掌握一定的规律和方法,这样不仅能提高效率,还可以更全面的了解案情,为确定辩护方向和策略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视频资料部分,这部分材料在前几年的刑事诉讼卷宗中没有,近几年由于对最高检察院、公安部都要求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要全程录音、录像,所以才有了这部分内容。一般没有独立的卷宗,通常以光盘的形式随卷移送。
        二、卷宗的查阅与复制
        《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拷贝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因此,作为辩护律师要时刻关注案件的诉讼进程,如案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要在第一时间去复制案卷材料。
    现今,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的侦查卷宗一般都会通过iscan证物案卷扫描设备将案卷进行电子扫描存档,律师可以在案管中心直接复制光盘,但也不排除有的检察院或卷宗没有电子扫描,特别是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一般是不进行电子扫描的,这种情况下律师就要联系办案人进行拍照或复印,如果拍照律师要自行准备好拍照设备。
    为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建议律师在去检察院之前,先和案管中心或办案人取得联系,约定好复制时间和复制方式。
    如何复制卷宗有没有考虑过?我的习惯作法的完整复制,也就是说包括卷宗的封皮、目录、卷底一页不差地复制,也是独立装订成册,我要做到我手中的卷与检察官、法官手中的卷是一致的。
    通过反复阅卷,做到检察官说到哪一个证据,我能准确的从卷中找到,并能知道这一证据所要证明的问题,存在的瑕疵,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等。
        三、卷宗材料至少要三遍审阅
        律师复制了卷宗材料后分至少要审阅三遍,个别证据材料还要反复研究。
    第一遍粗略的浏览卷宗证据材料。为的是大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构成,简单的说就是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是什么,认定这个事实的证据都有什么。有人将这一部分省略了,取而带之的是看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我想说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有没有什么参考价值?肯定是有的,但是完全信赖它行吗?也肯定是不行的。因为,我见过的起诉意见书可谓良莠不齐,有的认定的事实与证据完全不同,如犯罪嫌疑人明明不认罪,在起诉意见书上却表述供认不讳,所以第一遍的浏览不能由起诉意见书取代。
    第二遍详细阅卷。通过粗线条的浏览卷宗,我们基本了解了认定犯罪的证据有哪些,侦查机关所认定犯罪的逻辑思维过程。下一步就需要我们针对指控犯罪的主要证据,抱着质疑的态度分析案卷,全面审阅,通过详细阅卷发现案件的矛盾,考量证据体系,以找到指控体系的缺陷和逻辑体系上的错误,从而形成自己的辩护思路。
        第三遍在对案件整体把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通过第二遍阅卷,我们的脑海里已经形成初步的辩护思路,再通过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流,了解案件事实,反复对照证据,修正我们初步形成的辩护思路,并在对案件证据体系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辩护思路及策略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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