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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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can电子卷宗扫描系统,科技强检规范电子卷宗使用效果好
          全国各地检察院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单独设置电子卷宗制作室,配备不拆卷专业卷宗扫描仪、全方位、全过程记录电子卷宗制作流程,实现全面、全程、动态监督管理,确保制作过程严谨规范、卷宗安全流转。
           建立专人负责机制,由一名书记员专职进行电子卷宗制作,一名检察官负责对电子卷宗系统的监管,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电子卷宗工作日志》,详细记载每份电子卷宗制作过程,包括原始纸质卷宗存在的问题以及扫描、制作、律师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促进电子卷宗工作完善提供了重要依据。该院还严格规范制作过程。按照要求对电子卷宗进行组卷、命名、编制目录和页码,保证电子卷宗与纸制卷宗的目录结构、文件内容和卷宗页码的完整一致。
          非接触式证物案卷扫描系统通过矩阵式点对点扫描技术,页面向上式采集,扫描过程无需拆卷,像看书一样轻松高效的完成扫描工作。为专为公检法行业成册成卷宗数字化量身定制设备,基于方便、高效、低人工操作为理念,案卷、实物、X光片实现一体扫描。避免同类设备重复采买资金浪费。完成单次案卷扫描的时间仅为0.3秒,扫描一本200页的案卷仅需6分钟,案卷扫描设备。独特的矩阵式点对点扫描技术景深可达15厘米,可实现实体物证仿3D立体采集和X光片数字化扫描。案卷、实物、X光片实现一机扫描。极大的提高了案卷证物数字化效率。

     
           证物案卷扫描仪更适合所有装订成册的的案卷扫描,不论您是何种装订方式:线装、胶装、钉装还是案件照片的超长蝴蝶页。在不破坏封条的情况下,让您轻松实现案卷数字化的工作。
      积极规范电子卷宗使用效果,实现了网上移送案件材料。对跨院、跨地区送卷、领卷,达到了资源共享。同时,该院还网上协同办案移送案件材料,对人民法院、侦查机关以及不具有隶属关系的检察院因办案需要使用检察院制作的电子卷宗的,经办案部门审核同意,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办案部门使用光盘方式复制、提供,并加载有相关部门的水印的防护措施,设置专门阅卷密码,并记录存档。上线以来,共为法院提供电子卷宗无数余次。
       据悉,自电子卷宗系统上线以来,该院共对1200件案件2900本卷宗制作电子卷宗,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刻录9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